“新疆”是“新的疆域”吗?
“新疆”在一些学者理解中,常被误读为“新的疆域”,譬如北美清史研究中较为重要的代表人物米华健就曾提出“满洲殖民主义”观点。尽管这一论断是在对“殖民主义”重新定义基础之上,但用西方学术概念直接去套中国历史,往往让人感觉与事实有所出入。
“新疆”是“新的疆域”吗?
仅从“新疆”二字的表面意义,便否定新疆与中国的历史联系,认为新疆归入中国并不具备必然或天然性,这显然是一种概念上的误导。在时光流转中,任何事物都有可能发生表面变化,而其性质是否随之突变则要谨慎辨别;只有从历史中定位、定义“新疆”,才不至于对这一地名的解释浮于表面。
如向上追溯,“西域”这一早期更宏大的名称基本涵盖了现在新疆广大区域。“西域”作为地名正式使用在汉代已出现,《汉书·西域传》中多有记载,而在此前,西北地区常称某地西北国等。无论“西域”还是“西北国”,都与中原王朝联系密切。
资料图:金秋十月,新疆天山山脉美景如画。杨厚伟 摄
“新疆”用作西北地名始于乾隆时期。乾隆皇帝号称“十全老人”,对自己有十项功绩无比骄傲,“十功者,平准噶尔为二,定回部为一,打金川为二,靖台湾为一,降缅甸、安南各一,即今之受廓尔喀降,合为十。”“新疆”地名就是在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平定了准噶尔部、大小和卓叛乱后产生,用于对天山南北一带的统称。此用意,一是乾隆为炫耀自己的“武功”;二是建立新的统治秩序、行政体系,以便更好地管理战后旧地。
其实“新疆”一词之所以产生歧义,还有一个原因,即“新疆”不仅指代西北地区,在西南的云南、贵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也频繁引用,只是对西北的称呼被一直延续而已。但在一些学者看来,好像清朝每平定一个少数民族聚居之地便可称之为“新疆”。这种想法显然谬误,准确地说,对“新疆”的定义应该是“故土新归”,新疆实为“旧地”,从汉唐起就在中国统治范围内。
乾隆以降至清末,“新疆”和“西域”也是混称的,表现了过渡时期的特征,直到光绪十年(1884)新疆建省,实行了行省体制,才基本代替“西域”一名。
为何要在新疆建省?
以地缘政治重要性而言,新疆地处中国西部,其东、东北和东南诸方与甘肃蒙古青海等地交界,南与西藏交界,西北、正北与俄国等交界,西及西南和阿富汗、英属印度交界,足见新疆地理位置十分重要。当时的国际形势是,新疆处在英俄两帝国主义势力的交叉点上,一旦失守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资料图:无人机航拍新疆温泉县鄂托克赛尔河谷景色。胡维斌 摄 图片来源:cnsphoto
国内形势也面临严峻挑战。新疆是中国西北之屏藩,堪谓当时京师的第一重保障,而自19世纪60年代陕甘回民起义后,西北战火延绵数十年,城池化为焦土、人口损失惨重。可见,新疆收复对于国家统一、社会稳定以及维持清朝统治都是极其重要的。
从汉代到清代,包括新疆天山南北在内的广大地区被统称作西域,从张骞“凿空”,到汉宣帝设置西域都护,中央王朝在西域与内地之间建立了密切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联系;即便到了南北朝割据时期,中华文化在西域地区的影响也并未削弱,吐鲁番地区甚至建立了与内地相同的郡县制;至唐代,西域更是被完全纳入唐王朝统治之下。元代在西域实行行省制,并设北庭都元帅府、宣慰司等机构。明代设立哈密卫作为管理西域事务的机构。西域自汉唐以来就与中原地区处于同一的政治结构中。
清乾隆时期平定准噶尔叛乱后,对新疆地区实行了更加系统的治理政策,1762年设立伊犁将军,实行军政合一的军府体制,有效地保障了当地社会稳定。因此,新疆并非与中国毫无关联的所谓“新的疆域”。尽管地处偏远,中原的文化、制度始终能在当地扎根。
资料图:初冬时节,在紧靠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新疆尉犁县,天然胡杨纷纷被染成金黄色,点缀在茫茫大漠中,雄奇壮观,美不胜收。 焦银辉 摄
然而自19世纪中叶以来,沙俄与英国对中国的西北地区虎视眈眈,侵略之心昭然若揭。1865年阿古柏在沙俄及英国支持下趁机入侵新疆,沙俄更厚颜无耻地喊出“代为收复”口号,借机强占伊犁。清朝在新疆的统治岌岌可危,统治者意识到新疆关乎中国西北稳定,甚至影响京师安全,为此同意左宗棠出征西北。
1876—1878年,左宗棠消灭阿古柏势力,成功收复南北疆广大领土,1881年,曾纪泽与俄方签订《中俄伊犁条约》与《改订陆路通商章程》,成功收复伊犁等地,但仍割让霍尔果斯河以西、伊犁河以北大片领土。1877—1882年,左宗棠先后5次提议设新疆行省。与此同时,参与收复新疆的刘锦棠与陕甘总督谭钟麟也联名上奏,提出更符现实需求的建省方案。左宗棠等人收复新疆后的第一要务就是快速恢复社会秩序,在此目标基础上,行省制变成了当时新疆的最佳选择。
1884年新疆建省是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
1884年,清廷在西域设省,取“故土新归”之意,改称“新疆”。但关于新疆建省的提议,并不是左宗棠等人平定叛乱后空前绝后的想法。早在19世纪初期,清代著名诗人、思想家龚自珍曾提议在西域设置行省,他在《西域置行省议》中建言实施郡县制以使新疆长治久安。之后,思想家魏源重申此事,并在《答友人问西北边事书》等文中表达了宜在西北置郡县的观点。
若回溯历史,在新疆实行郡县制更实非清代所特有,北朝隋唐时期即已有之。也非到了近代才再次出现,在龚自珍等人之前,乾隆帝就多次强调新疆“与内地无殊”,因此在修《大清一统志》时,要求将“伊犁之东西路,回部自哈密、辟展至和阗,撰新疆一门,次于直省之后”,在迪化(今乌鲁木齐)、镇西(今巴里坤)也都先后实行了郡县制。可见,晚清新疆建省毫无疑问是乾隆时期新疆观念的延续。魏源等人的主张不仅是清代统治政策的自然延伸,更是历代王朝边疆治理观念的延续与发展。
资料图:冬季临近,新疆阿勒泰地区的牧民忙于将牛羊从高山夏牧场赶至沙尔布拉克,在此休整至10月底左右,将继续向河谷地带游牧迁徙。刘新 摄
在行省制度前,清代新疆实行的是军政合一的军府体制,并根据天山南北的不同情况再在具体操作上进行调整,这正是中国自古以来在此地区统治依据的“因俗而治”传统的体现,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统治。清末新疆能够成功建立行省制度,就是得益于此前清朝对新疆地区实行了比较系统的治理政策基础;在晚清新疆百废待兴的前提下,相对成熟完备的行省制也就成为维护清廷在新疆统治的最优选择。
因此,左宗棠收复新疆与提倡建省的想法,反映了一个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、丰富文化遗产和政治智慧的大国,在近代边疆危机背景下对外策略的转变——从一种地方性、分散应对模式,向整合的对外战略转移,是随着环境变化而进行历史选择的自然结果。
1884年新疆建省充分表明,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,中国疆土既有割据时期又有统一时期,统一与割据交替循环,国家统一发展始终是主流。新疆地区也多次出现地方政权割据情况,但不论这些政权割据时间有多长、局面有多严重,最终都走向重新统一。(作者 刘姗姗 系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博士后,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)